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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养狗文明养狗不能只停留在一张纸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8日    点击:[3]人次

成都崇州恶犬撕咬2岁半女童事件,连日来持续引发公众关注。据官方通报,受伤女童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伤人恶犬主人已到案,相关情况有待进一步公布。

近年来,城市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2020年8月,江西南昌,8岁女孩在小区散步时被一条罗威纳犬袭击,全身大面积被咬伤;2021年9月,河南安阳一位八旬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型贵宾犬咬伤;2023年9月,浙江温州一女子被邻居家的阿拉斯加咬伤脸部,缝了500多针。诸多惨剧,引出一个现实的思考:规范养狗明明有诸多规定,为何恶犬伤人事件仍旧频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提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表面上看,各地政府也各自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涉及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等,包括禁养犬只的种类,但恶犬伤人事件仍旧频发,最现实的原因是管理规定沦为摆设、落实不到位。比如对养犬人登记办证、接种疫苗缺乏有效监督,全靠养犬人士自觉;面对遛狗不栓绳现象,并没有像抓酒驾那样去严查,只要不咬人啥事都没有;虽然也有群众举报监督通道,但又有多少举报电话和信息得到了反馈和查证了呢?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曾表示,违法成本过低也是恶犬伤人事件不减反增的重要原因。部分人养狗全凭一时心血来潮,对相关法律法规也是“两眼一抹黑”:领回家不上牌、不接种疫苗,遛狗不栓绳、不戴嘴套,真要咬了人,要么赔点钱要么拒绝认领……有业界人士提出,管理狗患,可以考虑创新手段,增大惩罚力度和犯错成本。比如,将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以产生提醒和警戒作用;又或者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以对犬只伤人案件中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产生震慑作用。

城市犬只管理的混乱,还体现在犬只交易的随意和不规范。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大型犬、猛犬销售并未得到有效监管。据媒体报道,此次崇州撕咬孩童事件中所涉的罗威纳犬,在多个网购平台均有出售,最低800元就可购买。宠物市场管理不规范,让市民获取犬只十分容易,反过来又会加剧养犬管理的混乱,形成恶性循环。管好犬只买卖流通,把犬只管理服务工作前置,从源头上引导、管控市民文明养犬行为,既是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亟需切实的行动。

禁绝狗患的破题之本在人,不仅在养犬人,也在法律制定之“人”、规定落实之“人”。呼吁社会文明养狗,不能仅停留在一纸规定上,相关部门要将落在纸上的条款转化为日常行动,把城市犬只管理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唯有如此,才能让文明养狗者坦坦荡荡放心遛狗,让随心所欲者有所忌惮不敢胡来,从而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上游新闻评论员 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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