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罚款2000宁乡首例一市民违规养狗被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8日 点击:[3]人次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冯胜) 去年5月1日,《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但不文明养犬形为仍然屡见不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文明养犬者没有受到《条例》规定中的处罚。不过随着各地犬只留检场所等条件的改善,不按照《条例》要求养狗,以后都会受到相应处罚,这不,宁乡一市民就因为违规养狗被罚款4000元,据悉,这也是宁乡首例针对违规养狗的罚款。
办案民警介绍说,4月17日,宁乡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摸查时,发现城区一居民潘某店外饲养了两只中华田园犬,民警立即要求潘某在4月27日前依法整改。然而,10天过去了,民警发现潘某依旧没有整改违法养犬行为。
于是,民警按照《条例》对潘某进行了处罚。目前,潘某因违规养犬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处以4000元罚款,犬只被没收。
民警介绍说,潘某在严格管理区养禁养犬,违反了《条例》规定。《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禁止养犬区饲养、繁殖、经营犬只或者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二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