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东吴的管制是什么样的有何特点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1日 点击:[10]人次
三国时期东吴的管制是什么样的?有何特点?
吴国,三国时期割据政权之一,是孙权在中国东南部建立的政权,说到这个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因此三国官制和东汉官制基本相同,基本上沿袭了东汉官制。但魏、蜀、吴三国官制不但和东汉有些不同,而且各自也有不同之处。为了让大家在读史书、小说或者玩游戏时,对各个三国时期的各个官职有所了解,试着为大家解析一下魏蜀吴三国的官制特点:
东吴中央官制
东吴的中央官制与曹魏、蜀汉相仿。东吴置丞相,名义上也是百官之长,但实际效能是仅仅管理例行政务,往往不参与重大政务的决策。东吴丞相设置于宝鼎元年(266年),一度分置为左丞相和右丞相。丞相属官有军师、长史、掾等。
东吴有扬、荆、交、广四州。黄龙元年(229年)与蜀约分天下,以曹魏境豫、青、徐、幽四州分与东吴,置刺史遥领之。州属官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部郡从事、师友从事、大中正。郡设太守、都尉,所属有功曹掾、门下书佐、门下循行等。县以下制度略如东汉。东吴爵禄制度也不发达,唯置王、侯二等爵,无禄。
特殊的领兵制度
孙吴的兵制特点有六:异族兵数量众多,兵种复杂,世兵制,世袭领兵制,屯戍活动的众多,奉邑和将领待遇的优渥。孙吴的部队建制分为五类,即中央兵、地方兵、诸将兵、诸王兵、准兵。比较特殊的是东吴许多将领,都有自己的私兵(不属于国家,属于将令自己)。
由于比较特殊的社会政治环境,一些部队原属孙吴诸将私有,即世袭领兵制。起初孙吴诸将以私兵随孙策征战,孙吴屡以国家佃客赐给功臣,功臣往往拥有多至于数县的俸邑。各将领所领军队算是部曲,军队除了服从中央指挥参与战役,但还要为其将领提供其它耕种杂役等。在将领死后军队须继续听令将领儿子或兄弟等继承者。世袭领兵制曾是吴国的重要支柱,后孙权加强集权,世袭领兵制逐渐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