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育儿假是3年释新闻国家鼓励试行的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点击:[1]人次
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千家万户。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在此之前,我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基本处于空白。
该《意见》提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基本原则。具体目标是,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将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有关这一方面的方案上海也有过很多讨论。(《意见》)不仅牵涉到产假问题,还包括了婴幼儿照护具体的支持和指导,相对来讲是比较完整的一个体系。”5月10日,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家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沈奕斐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
江苏已率先试点男性育儿假:共同养育子女,分担女性负担
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然而,育儿过程中父母一方缺失的现象长期受到关注,“丧偶式育儿”一度成为互联网热词。
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生育、就业和公共服务保障的影响日益凸显。母亲生完孩子后,父亲该为家庭做些什么?
此次《意见》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国内现行产假政策主要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陪产假(部分省市称为护理假)。
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在此基础上,各省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奖励产假;产假薪酬来源为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不足100%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而针对男性的陪产假天数为7-30天,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陪产假薪酬来源为雇主。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香港地区的产假为10个星期,台湾地区的产假为8个星期。且香港和台湾的产假薪酬均全部由雇主承担,假期期间,香港为80%的薪酬,台湾为全薪。据中新网报道,2018年10月,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2018年雇佣(修订)(第三号)条例》,同意将法定侍产假由原先的3天增至5天。2019年1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宣布,由3天增至5天的法定男士侍产假当日开始实施。
从性别来看,陪产假和育儿假是男性能够享有的。
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于当年6月1日施行。其中鼓励用人单位在女方产假期间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
公开报道显示,这是我国大陆地区首次出现的由省级立法确认的育儿假。写入地方法规后,江苏省男职工在目前享有15天陪产假的基础上,就可以凭此向单位提出5天的放假要求。
参与立法的江苏省妇联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全国率先提出“共同育儿假”,目的是为了倡导男性参与家务劳动,共同养育子女,也是分担女性的家庭负担。
如何保障企业不拒绝男性员工休育儿假?
“男性育儿假,是我们业内不断在呼吁的,因为很多研究表明,男性早期参与育儿对女性压力的分担,其实还是很有帮助的。”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家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沈奕斐说,“对女性来说,生产后很需要来自伴侣的支持,会有一种对方和自己在一起承担育儿任务的感受,不会那么焦虑。而对男性来说,如果父亲一开始就参与到育儿的过程中,保持一定频率的互动,那么在后续孩子的青春期,亲子相处中也能发挥更好的影响力,步入老年期后,和孩子间的亲密关系也会更强,所以对父亲也是很有好处的。”
她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发现更多男性如今也意识到育儿不是女性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庭、一个社会的事。所以,男性育儿假的推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引导作用。”
但是,对于目前江苏省在推行“男性育儿假”上的尝试,沈奕斐认为,五天时间还是太短,起不到特别本质性的作用,在很多国家,男性育儿假一般在1个月之上。
她建议,我国的产假政策可以借鉴北欧一些国家“夫妻合休产假”的做法,比如,5个半月合休产假中,男性有一个月的带薪育儿假,如果不休,就白白浪费,以此来鼓励更多的男性共同育儿。
而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林勇提交的《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就曾引发热议。
他认为,二孩政策出台后,各地延长产假作为政策的配套保障远远不够。理应共同哺育孩子的二孩爸爸只有7-30天不等的陪护假,完全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因此夫妻应当合休产假,强制男性分担育儿义务。
林勇也提到可以参考挪威产假政策的经验。挪威的产假称为“育儿假”,夫妇加起来可休47周全薪育儿假,其中父亲必休的育儿假是12周。他表示,这种强制男性分担育儿任务的政策,可以直接降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使全面二孩政策达到理想的效果,还可以纠正性别不公平现象。同时还可以改善家庭教育效果,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为此,他建议: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另外,他还建议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和人力压力。
不过,推行带薪育儿假,也一直面临“落地难”的挑战。比如:成本上,育儿假的薪酬是如何支付?企业承担多少比重?如何保障企业不会拒绝员工的请假?如何处理员工休假后的绩效和升迁?
对此,沈奕斐表示,在实际情况中,确实有社会企业本身发展负担较重的问题。尤其部分私营企业对于休育儿假的男性员工,虽一般不会扣减薪水但可能会影响全勤奖等绩效考评。
“我们也考虑过,比如一些民营企业,本身员工就不多,容易受育儿假的影响,但当前不少地方建立了园区,能否以一个园区为单位的方式来推行男性育儿假,是我们正在尝试的。”同时,她认为,男性育儿假期间的薪酬来源还可以效仿当前的女性产假模式,由社会机制来整体安排,可以同样以生育保险基金的方式来操作。
鼓励多种形式:支持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意见》中另一引人关注的是,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多种形式的支持和鼓励。
《意见》中强调,要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包括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等。
对于“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沈奕斐深有感触。她表示,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就有单位办托儿所的习惯,“当时有效地解决了女性生育后的劳动力问题,但后来变得越来越少。现在能够鼓励地方去尝试,我觉得是个重大的进步,等于是用新的方式去打开了家庭育儿和社会育儿之间的一个新的空间。”
《意见》中的一些提法也有城市已经开始了探索。
2019年1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常委黎荣介绍了自己参与的“深入推动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课题调研情况。
课题组认为,要将托育事业逐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制定科学的托育服务发展规划,要把发展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建议在未来3-5年内,争取实现一个街镇开设一家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目标。大力推动专业化托育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并且建立健全托育服务科学监管体系。
“今年还将新增50个托育点,收费标准将在普通家庭可承受的范围内。妇联也在探索研究家庭育儿假,将妇女产假、哺乳假适当延长,增加配偶护理假、家庭养育假等育儿假期。”黎荣透露。
对于政策导向可能将带来的早托行业井喷式发展,《意见》中也出了监管的“重拳”:落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等。
沈奕斐表示,机会和问题总是共同存在的,接下来相关的配套细化政策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首先保证底线,例如虐童事件如何监管、如何避免。在此之外,也要充分给予尝试的空间,再把实践中成熟的做法形成文件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