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养狗的小吕女子遛狗遇老人摔倒律师称养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8日 点击:[1]人次
在山东的烟台,一个普通的下午,女子小吕带着她的金毛犬在广场上散步。她正用手机记录着爱犬与一只小狗的玩闹,气氛轻松愉快。但这份宁静被一场意外打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在不远处突然摔倒。
小吕见状,迅速跑过去扶起老人,并热心地陪她去了医院,还为她垫付了医药费。然而,事情并未因此结束。老奶奶后来发现自己受伤颇重,她坚信是小吕的金毛吓倒了自己,于是向小吕提出了赔偿要求。
小吕对此感到十分委屈,她坚称自己的金毛并没有扑向老人,而且她一直牵着狗绳。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虽然有一名证人声称看到小吕的狗扑向老人,但由于现场存在视线遮挡,法院无法确认真相。不过,法院从双方的通话录音中发现,老奶奶确实对狗存在恐惧感,并因此受到了影响。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尽管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金毛与老人有身体接触,但犬只造成的惊吓也属于一种危险。考虑到小吕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当时牵着狗绳,且未在社区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法院最终判定小吕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老人大部分损失。
小吕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并提起了上诉。她坚称自己的金毛并没有对老人构成威胁或伤害,且自己一直遵守养犬规定。然而,二审法院在审查后维持了原判。
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养犬人士在公共场所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确保爱犬不会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同时,在遇到类似纠纷时,我们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